台新併彰銀案曠日廢時,已影響外資對台灣商業投資環境評價,也開始損及台灣的國際投資保障環境形象。學者認為,台新彰銀案應速落幕,如此不公不私的夥伴關係在國際上少見,也很棘手,但一直懸而不決,對政府、企業都將造成雙輸的局面。



googletag.cmd.push(function () { googletag.display('div-gpt-ad-1489561879560-0'); });



學者建議,本案有兩條路可走,一是財政部繼續履行契約,選擇退出。在持股未售出前,由台新主導彰銀管理經營,並監督台新強化彰銀財務結構及經營體質,提升彰銀競爭力,確保官股與投資人權益。

蘆竹中秋烤肉食材 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 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 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 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 }); }

復興烤肉食材

過年送什麼禮

第二則是讓台新有退場機制或是取得經營權。不管是哪種方式,都要以合理的方式儘快終結這場公私糾結的紛爭,讓政府能信守承諾,而不是以不知所以然的國家利益為藉口,推託卸責且繼續把持公營,如此才能讓台灣的商業體制更健全,吸引本土民間企業投資合作,同時打造適合國際投資者的投資環境。此次因為還涉及外資,學者強調,台灣實踐保障國際投資的可能方式,包括:積極協調與簽訂國際投資條約,另外,也要減少干預外人投資運作與活動,保障外人直接投資領域、維持穩定、透明與可預測性的投資環境。保障要做到哪種程度?是要像已開發國家遵循國際最低標準,還是要像開發中國家做到國民待遇原則,這些都必須再討論。學者認為,本案不僅是契約當事人的利害關係,還攸關政府部門與民間機構如何發展健全的公私夥伴關係,因為從2005年台新金挹注365億元資金成為彰銀大股東開始,不僅契約當事人,乃至投資大眾,都預期財政部全面釋出公股前,台新金持續掌控經營權,如今財政部卻因董監席次分配問題,以維護投資人和保護金融市場為由貿然違約,影響的不只是國內企業對政府的信任,更會實質影響國際投資者對台灣商業環境的疑慮與評價。在全球經濟活動高度連動下,如何有效給予國際投資人完整且妥適的保障,同時確保國家主權及投資雙方的利益是政府應該要思考的重點,學者指出,國際投資所造成的糾紛,也會同時涉及主權等政治問題,相當複雜,尤其我國與大陸間因特殊政經因素,已導致投資環境閉鎖,更要深思國際投資保護議題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

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

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

ONEAD_slot('div-mobile-inread', 'mobile-inread');高雄 燒烤

});

}





中和中秋烤肉食材




63632BC2B414EFD6
arrow
arrow

    brentgonzam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